银三角实验学校教师考勤条例(修订)
发布时间:2015-9-21 22:15:20 浏览次数:65

1、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坚守工作岗位,自觉执行学校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,工作时间内,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。全体教师上下班要实行脸部扫描坐班制,上下班具体时间按学校内部规定时间执行。

2、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在校外兼职、兼教,任何人都不得利用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函授学习,上班期间严禁外出购物、赌博,严禁在校园内开展各种违背学校安排及与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,严禁上网聊天、炒股或玩游戏等。

3、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分配,严格执行教务处的课表安排,个人不得擅自换课(公出、特殊情况只能临时换动),为严肃课表的法定性、权威性,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换课者,发现一次,每节课扣除换课者双方各10元。以学校考评小组和班级日记及总课表为依据。 4、全体教师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。预备铃响后,教师应立即到教室等候上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上课铃响后不进教室者为迟到,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款10元,5分钟以上按空堂处理。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教室,因任课老师擅自离开课堂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任课老师承担。上课时不准接听电话,手机要关闭,接听电话一次扣款10元。上述情况以学生日记及检查为准。

5、请假规定:教师因故临时离校,要向值日领导请教。请假一天以内,由当天值日领导批准,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,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并上报教体局有关部门。教师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(临时性短假除外),经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记录备案。请病假必须附病历和医院证明书。通常情况下,请假应在批准之后,方可离校。上班期间确因突发事件不能事先办理请假和换课手续的,必须电话请假和换课。返校后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(含病、事假),否则作旷工处理。请假三天以内课程由教师自行调整。三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。每月事假累积不超过3天,事假按一天20元扣除。第四天以上事假扣工资,扣工资标准为:日工资=月工资(不含绩效工资的30%/22天(从年终30%绩效工资中扣除),教师不允许请长期事假。病假每月累计五天之内者,按病假一天10元扣除,第六天以上还需按日扣30%绩效工资,病假一个月以上的除按月扣除30%绩效工资外,还需按国家规定扣除相应工资。(劳动部规定: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:工龄不满2年者,为本人工资60%;已满2年不满4年者,为本人工资70%;已满4年不满6年者,为本人工资80%。劳动部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进一步规定,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,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%。)

6、婚、产、丧假等国家法定假的规定:

1)婚假:原则上提倡利用寒暑假结婚,男女双方达到晚婚年龄(男25周岁,女23周岁),履行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,可享有18天婚假,但要扣除考勤。若婚假只休3天,其余假期不休者,学校一次性奖励300元。

2)产假:教工达到晚育年龄(女满24周岁)女方生产后享有120天产假,难产另加15天。为了让丈夫能够照顾妻子,男教工在妻子分娩时,可给公假3天(难产5天),要自己换好课。

3)哺乳期:全天坐班的女教师在其小孩1周岁以内,每天可享受2小时(上午1小时下午1小时)的哺乳假(具体时间要和学校商定)。

4)计划生育假:做人工流产或上环手术,可分别享有15天和3天的计划生育假,第二次做人工流产手术的按短期病假对待,第三次按事假处理(若此项与国家规定不同,则按国家规定执行),考勤奖按规定扣除。

5)丧假:教职工本人的父母、岳父母、公婆亡故,均享有3天丧假(去外地奔丧另给路途往返假);其他直系亲属亡故给假1天。

7、婚、丧、生育等假在国家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工资,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。

8、考勤奖的发放:考勤奖由绩效工资30%的考勤块(即15%)支付。学校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,学期末公布考勤结果,年终时一次性兑现考勤奖。如请假期间出现空堂现象扣除50元。未请假出现空堂扣100元。

9、考勤方式与扣罚标准:

1)从201510月份起,由教师考勤改为分管领导随机查岗和脸部扫描打卡签到,期中脸部扫描打卡签到一天2次,领导查岗每天一次。

2)打卡时间:早上7:00—8:10(班主任和有早读的老师7:35之前);下午:中学部:5:006:30,小学部:4:305:30(冬季提前30分钟)。

3)公差、特殊岗位、特殊谅解由相关领导签字说明后统一交办公室汇总.(特殊谅解是指老师因特殊原因导致缺签学校可以谅解,55岁、女50岁以上每月谅解4次,小孩一周岁以上7周岁以下的女老师每月谅解2)

4)每月签到率达90%以上(90%)得全额考勤费.90%以后每缺签一次扣5,分管领导随机查岗每缺一次扣10,直至扣完当月考勤费为止。

5)小孩在一周岁以内的女老师签到率低于60%的每缺勤一次扣5元。

6)一学期签到率低于80%除按第4点扣除相应考勤费外,另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。

7)一学期签到率低于20%当年年终考核不合格。

8)一学期无故不签到者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处理。

9)全年所扣的考勤费年终均摊到所有老师。

10、各种请假期内所含的节假日及教师无课的工作日一律不能扣除。

11、重大集体活动——指学校统一安排的各种集体活动(如教职工大会、党员大会、升旗仪式、运动会等)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。全校教师不得缺席(公差除外),如若必须请假需向校长请假,一次扣除30元。没有请假者缺席扣除60元。任何会议需按时到,会议迟到5分以内者扣除5元,5分钟之15分钟者扣除10元,15分钟以上示为缺席扣除60元。

12、考勤结果作为个人学期学年度考核评优及职称评定和聘任的依据。

13、本条例中如有与国家政策不符之处,则以国家政策为准。本条例解释权归校委会,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。

14、本条例自201510月开始执行。

 

南昌县银三角实验学校

     O一五年九月